3)第332章 种地?越种越穷_渡劫失败的我只能回大明当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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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的休养生息,我大明的田地已经不够天下的百姓耕种了!

  这种时候就应该逐渐放开对百姓的约束,让百姓可以从事一些其他工作来赚钱养家!

  而不是只能守着那有限的田亩,最终日子过的越来越穷困。

  百业兴旺,才是富国强民之道,一味强调重农抑商,只会让百姓种地种的越来越穷!须知天下的田亩总数是有限的,而百姓人口的增长则是无限的!”

  朱瞻埈的这番话可以说与大明一直以来的牧民政策背道而驰,但朝堂上的有识之士却都能听明白其中的道理。

  这其实很好理解,明初开国的时候民生凋敝,大量的田亩荒芜无人耕种,朝廷那个时候首要的工作就是恢复生产,让人口恢复。

  所以那个时候一对夫妻可以分十亩田,只要认真劳作足以让两口人丰衣足食。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对夫妻繁衍后代增加了三个孩子,这个时候家里吃饭的嘴就多了起来,虽然日子依旧能过得下去,但必然生活条件会开始下降。

  而等三个孩子长大,男丁要娶妻生子,女娃要置办嫁妆,这一番折腾下来可能夫妻俩前面那么多年积攒下来的一点家底就都要被掏空。

  并且最关键的是,这个时候经过了多年的休养生息,大部分原本荒芜的田地都有了人耕种,新增添的人口是分不到新的田地的。

  也就是家里还是只有十亩地,但要养活的人口却从过去的两口人三个娃,变成至少四口、乃至六口、八口人。

  这个时候,这户人家就会从原本还算殷实的家庭开始逐渐变得穷困起来。

  当然要是在以前的朝代,这户人家多出来的人口还可以做些别的事情来补贴家用。

  比如说进城给一些店铺当伙计,去给木匠、铁匠之类的当学徒,亦或者替邻里街坊的浆洗缝补衣物等等,要是家里有织布机的话,还能纺织布匹去卖。

  又或者将家里的田亩拿出一部分土地来,在适宜的季节栽种蔬菜,挑去城镇贩卖。

  这些事情里面有些即便是在明朝也都是允许的,朱元璋虽然禁止百姓从事商业,更禁止农民去操持工匠的活计,但却也不禁止老百姓把自家田里种出来的蔬菜、纺织的布匹或者上山打的野味之类的东西拿来卖,甚至还特意给这些免了税。

  只是百姓家里的孩子想要去当工匠做工来谋生计就别想了,老朱设立的匠户制度彻底堵死了这条路。

  从民户变更为匠户那可是会影响子孙后代几辈子的事情,即便是实在活不下去了,大明的农民也不会轻易舍弃自己民户的身份。

  事实上他们也没法舍弃,从民户变更为匠户,可不是居委会登记户籍变更,去跑几趟半个手续就行。

  所以大明的百姓如果依靠种地为生,那是真的会出现种地种到最后越种越穷这种事情的。

  而这还没算土地兼并所带来的失地农民,要是把这些再算上,那老百姓就真的是越种地越没有活路。

  这在生产力有限的封建王朝时代,是几乎无解的难题。

  因为社会整体生产力有限,封闭的小农经济模式也让大部分的农民能够做到自给自足缺少需求,很难出现新的增长点。

  在这种情况下,放开海禁则不失为一个刺激大明整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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