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72章 第一百七十二章_快穿之科举文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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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京城。

  一去不复返。

  大将军临走前还是做了安排,如果一月不见他回来并且没有信件,就让亲兵们护送着独子逃跑,隐姓埋名生活下去。

  不得不说大将军的决定十分正确,他一去不返后,还有杀手过来想要斩草除根,杀掉将军独子。

  独子霍呈光仓皇逃命,亲兵护送想要把人送到大将军的老家去。路上遇到追杀,就是原身救了霍呈光。

  涉及到原身的剧情,蔺洵精神一振,开始仔细研究关于原身的戏份,天知道他刚才都觉得这个所谓的休闲任务莫不是驴他?

  原身总共只有三次出场,第一次救了霍呈光,让少年决定改头换面埋伏下去,第二次是男主受了重伤以为自己要死了,所以独自来到山林里寻找埋尸之地时,治好了男主,第三次就是男主功成名就想要报答恩人,只是在木屋内露了个面。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沉默寡言又神秘的中年。

  还好还好,戏份不算特别多,而且平日自己独居,完全可以想干嘛就干嘛,不用在乎人设。蔺洵勉强对这个休闲任务感到满意。

  他收集好信息后,这才从床铺下摸出一把雪亮的长刀来。

  原身能够救下霍呈光,身手必然出众。他小时候曾经得过一本无名秘籍,那时候不懂事的原身摸索着开始练,心无旁骛,一直练完了整本秘籍。

  但原身从来没跟人交过手,并不知道自己水平如何,只晓得自己打猎时格外犀利。

  长刀就是他的武器。

  蔺洵握住刀后,一中奇怪的感觉顺着刀柄一直传到胳膊上,同时脑子里出现一整套完整的刀法,人影晃动,他站到空地上,照着脑海中的影子练了一遍,只觉得无坚不摧,只要手上握着刀,什么都不怕。

  “蛮厉害的嘛!”蔺洵喃喃自语,练了一遍刀后觉得出了点汗,回屋去做饭。独居就是有这点好处,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利用食材做了一顿肉干饭,下午就上山去打猎。

  这里靠近森林和河流,不仅有猎物还有河鲜,他在河边削出一根木棍,对着清浅的河水插下去,一条鱼翻着白肚被带上岸。

  蔺洵回忆了着原身是怎么做的,他平时打猎都是尽量多猎一些,多余的就带到山下去,跟人换了生活必须品,不过这里距离山下大概有二三十里,去一趟不容易。

  要是换必需品再近一点就完美了,他想,随即自嘲一笑,世上哪有完美的事?生活在闹市自然样样方便,可照样会喧闹不休,生活在乡野自然清静,就会舍弃生活便利,只看自己真的需要什么,再加以选择就对了。

  但从前没这么尽兴的抓过鱼,蔺洵冒出捉鱼的兴致来,而且现在他身手不错,一扎一个准,很快,木棍上就穿了七八条鱼。这些他一个人可吃不完,附近连邻居都没有。至于做成咸鱼?盐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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